第(3/3)页 老唐这边开口道:“签收了就代表着确认无误?这是不是有点太霸道了?”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哪里霸道了?我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好不好,怎么人家其他人都能接受,就你那什么亲戚不接受啊?”李义利很是不爽地回怼道。 他说的是实话,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提前说好签收了不给退,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息事宁人的。 再说了自行车也只是有质量问题,又不是不能骑。 老唐这边闻言顿时笑了,随即道:“一直以来?所以你这卖了不少自行车吧,那一直以来都这样就对了?你这是违法的!” 老唐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带着戏谑,但语气却好像真的一样,就是那种小白一样,张嘴闭嘴说什么违法。 李义利听得直接火大:“违法是吧,那你有本事就去告我啊,没本事就闭嘴好吧,一千块的自行车在这里叽叽歪歪,人家花一万的都不说啥,你们这种穷鬼我都不想搭理你们。” 说完,李义利挂掉电话,又把对方的手机号拉黑,这才走到一边的女朋友身边道:“好了慧慧,走吧,咱们想想今晚吃啥。” 政法大学内,老唐听到忙音后便把手机还给刘瀚文,随即看着周围的学生问道:“刚刚我和对方聊了几句,有没有同学看出来我那么说的目的呢?” 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索性搞个现场教学。 而且,已经有几年没人敢和自己说那句话了…… 众所周知,面对老唐的时候有很多规则,其中第三条规则就是:不要在那个男人面前说出“你爱上哪告上哪告”之类的话语。 否则,你将会惊扰唐大状! 周围的学生们议论纷纷,不过很快就有一个研究生姑娘站起来回答道:“唐律师,您刚刚那么说,是不是想确认一下,对方是不是经营者呢?” “回答正确,那么我再来问第二个问题,我刚刚专门提到说签收意味着确认质量有点太霸道了,如果维权的话,怎么来反驳呢?”老唐接着问道。 果然还是唐律师的熟悉风格,能回答出来还好,回答不出来,直接就是一顿狂喷,喷的人想退学那种。 不过能来听讲座的同学还是有高手的。 另一个男生回答道:“唐律师,这个是不是可以用格式条款提供者排除对付那个当事人主要责任方面来辩解呢?” 老唐闻言再次点点头道:“不错不错,回答的没问题,我相信这两个问题对于大家来说是很简单的,应该在第一时间就得想到!” “不过在实务中,我们会直接运用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这个规定第一条第一款就专门说了这个情况,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人民法院应当确认无效。” “同样,第七条对二手平台购买货物受到损害时的情况进行了规定,这个案子如果做实务,咱们就要直接拿来用。” “下面,我再来问第三个问题,如果你们来做这个案子,你们会怎么办呢?大家可以分小组讨论一下,然后发言。” 老唐说完就在一边开始等,事实上像是这种类型的规定,不是专门做消费者维权方面的律师,也都很少会接触。 这个规定是最高法22年发布的,针对网上购物的一些情况做了特别规制。 主要是因为之前很多人在二手平台上卖东西,但他们其实应该是经营者,因为他们的商品有来源,有固定价格,销售商品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 但是在发生纠纷后很容易因为“二手平台”这个特殊情况而忽略,所以专门进行了规定。 至于说卖二手东西和经营者销售有什么区别,后者如果发现虚假宣传,或者质量问题这些事的话,是可以退一赔三的,前者仅仅只能退款而已。 而在规定里更多的是针对现在直播购物的乱象。 毕竟表面上看是主播卖东西,但里面涉及对象有很多,而且情况各不相同,很多时候你甚至想告都不知道告谁…… 讨论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很快学生们开始发言,老唐这边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喷。 学生们做实务那情况都能想到,各种漏洞,老唐这边要做的就是喷,喷到学生们记住绝对不能留这种漏洞才行。 这年头律师的执业风险很高,稍不留神就会掉坑里,有保险在赔钱还算好了,这些年进去的律师都不少。 只有刘瀚文在那里苦着脸,自己的案子莫名其妙就成了大家要做的案子,不过看这情况,应该是没问题吧?